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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各位更新一下後續.

抱歉最近事務很多,只能快速跟大家說一下要點~

 

最後我的罰金是 15000, 承辦人員 說已減半給我

主要是針對

  • 首犯.
  • 沒售出太多
  • 比例原則

算是取折衷值吧〉—〈. 大家可以針對以上三點來著墨,

另外,可能各縣市的政策或承辦單位對於罰金的裁奪不太一樣,

所以大家也不適合緊咬著承辦要他一定要減免或減半給你,

我想承辦也是有他的壓力所在,若每件案子都減免,應該也很難向高層交待,

若承辦不開心了,對我們也不好吧.

之前接觸聽起來,減半是他提出,但也要他的上司同意才能獲淮.

 

時隔一两年,後來承辦人員還辦了線上販賣商品座談寄信給我,說可以參加,以免再誤觸法律.

那段時間我剛好在忙,就沒參加了.如果之後還可能再販售的人可以去聽聽這類講座.

 

承辦人員 後續也告訴我

若不能確保所有商品都是合法販售, 關閉賣場最保險,
另外, 美妝維他命藥品外用內服都不可提及療效

 

事隔好久,現在想想 流失的錢財還是很痛啊.

抱歉無法一一回覆.

希望以上訊息能幫到大家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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